嵇康的《声无哀乐论》是中国古典美学史上包含形式自律论观点的著作,彼得·基维的“升级的形式主义”则代表了当代西方前沿的形式自律论思想。虽时空相隔,但二者在声之本质、声情关系、方法论等方面无不表现出形式自律的特点。更值得关注的是,二者对声、情关系的处理方式各有所长:嵇康基于“物化”落脚于“移情”;彼得·基维肯定“轮廓”否定“唤起”。他们的主张分别代表了中西方在形式自律问题上的不同见解,存在多层面的可比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