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“文化生态保护区”整体保护模式,是中国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创新性探索实践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“社区”(community)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母体相区别,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区明确以“区域”(area)作为意义分析框架和建设目标。从人类学基于区域知识的整体生态观出发,有助于理解和厘清当下“区域-文化-生态”的逻辑关系,促使这一本土化的遗产类型生成对社会形态和文化建构的洞察力,进而摆脱文化多样性本质主义桎梏,以及单一的、狭隘的地方性知识表述。一则延续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文脉,二则回应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命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