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筹“三教”协同创新是我国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的组成部分,体现了技能型社会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部署,但存在法律缺位、政策碎片化以及社会认知路径依赖等局限,尤其是相关制度供给不足。统筹“三教”协同创新的制度设计与政策框架将引导突破观念、能力与机制的结构性约束,创造“三教”协同创新样态,助力实现“三教”协同创新的线性目标、系统性目标和变革性目标。统筹“三教”协同创新制度供给应基于政治、经济与社会等多重逻辑,反映中国式现代化的多元需求,形成包含规制性要素、规范性要素以及文化-认知性要素的系统性制度结构框架。优化统筹“三教”协同创新的制度供给应构建适应性制度架构,完善法律体系和政策支持,系统优化跨部门协同的制度细则,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,改善制度落实、制度感知以及制度氛围,从而实现以制度供给引导和保障不同类型教育协调发展与协同创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