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刊2019年第5期刊发的《《国民政府1927—1937年的市公债述论》一文被《人大报刊复印资料·经济史》2019年第5期全文转载
潘国旗教授在该文中指出,国民政府前期,中国的现代市制基本确立。为筹措市政建设资金,本期内上海、南京、青岛等10市发行了约3563.4万元的市地方公债,其中80%多用于与筑路修桥、兴办自来水、电话、学校、图书馆等相关的市政建设,为当时的城市现代化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。同时,由于公债的消纳方式欠妥、市政建设计划不够翔实等原因,导致本期内有限的公债资金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。